对于盈利暂时偏弱,但产品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尤其是有明显研发实力和投入的初创企业)来说,如今想在沪深交易所的主板上市,难度已经低了很多,有意冲击深交所主板的德和科技就是如此。以2022上半年为例,德和科技净利润2992万元,折成全年估算与最新上市红线大致相当(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但德和科技的子公司江苏德和已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而且公司本身也曾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一和第二批“小巨人”企业,其中第二批也是专精特新“小巨人”。

单从名号上来说,德和科技似乎科创味道颇浓,也难怪公司会有冲击A股市场的自信了。


(资料图)

(图源:工信部官网《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

小巨人称号是对企业莫大的认可,但称号被撤销,无异于当众打脸——这情况在德和科技身上发生过。

“小巨人”被取消,竟因群众举报?

根据招股书的信息,公司经申请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但上述两项称号近期均被工信部取消,子公司江苏德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则被保留。

虽然德和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申请该两批称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不存在数据造假故意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属地政府部门也出具了内容类似的说明,但称号被取消的真实原因,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未明述,只表示是“因群众举报”,工信部出于审慎角度行此举动。

事实上,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仅因一条举报就取消某家公司荣誉称号的情况非常少见,更何况还是专精特新“小巨人”这种有影响力的称号,这意味着德和科技的说法恐怕难以站得住脚。

(来源:德和科技招股书,2023年3月版本)

那么,德和科技被取消“小巨人”称号,可能的原因又是什么?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果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第14条),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足以影响认定资格的重大变化未及时填报(第15条),发生重大事故、严重失信、偷漏税、数据造假(第16条)等情形,相关企业都可能被取消公告或认定。

至于德和科技虽然自称是被工信部出于审慎角度取消称号,但和第16条“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的结果仍有相似之处,具体细节还需其他信息佐证。

(图源:中国政府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事实上,就算“小巨人”称号没被取消,与其他可比公司对照之后,德和科技的科创成色似乎也差了一点。

根据德和科技的招股书,在剔除美股可比公司之后,公司虽然合计持有148项专利,但其中只有9项是发明专利,这在可比上市公司中并没有明显优势。不仅如此,2019~2022年(其中2022为上半年数据)公司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最高时也只有3.62%,这与可比公司动辄4%甚至5%的均值相比低了很多。

(根据招股书及公开数据整理,**代表未公布该项数据)

进一步整理之后可以发现,在将2022上半年营收乘以2转换为全年数据估算之后,公司2022全年主营业务增长率为-10.49%。结合9项发明专利,研发支出占营收比重3.37%,资产负债率67.12%,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超99%等最新数据,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的评分标准,公司哪怕现在参评创新型中小企业,估计所得分数也是在60~65分,刚刚达到及格线,参评“小巨人”企业的难度相信更大。

不过,如果考虑到附件1第一部分第四款“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这一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认定时也有类似条款),公司此时选择冲击IPO,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因为IPO等股权融资可能是该类中小企业公告并被正式认定的前置条件之一。

(图源:中国政府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拟扩产能如何消化?

当然,不论各类公司再如何宣传创新,最终都要落到实际生产上,这一点对于上市及拟上市的公司尤其如此,德和科技也不例外。根据招股书,德和科技此次冲击IPO拟募集资金5.68亿元,其中3.98亿元将投向“年产15000吨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余下1.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考虑到硬质聚氨酯泡沫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占比最高时也只有10%,公司选择发展这一版块,理解成业务的新方向也未尝不可。

(来源:德和科技招股书,2023年3月版本)

但问题是,聚氨酯材料的产能利用率从2019年以来保持了相对上升趋势,但最高时未超过86%,产销率也仅在2021年超过100%,其余年份一直维持在60~80%一带。

更重要的是,按照招股书的说法,2021年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对德和科技PIR(硬聚氨酯的种类之一)产品的需求量较大,2022上半年天津星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也采购了不少PIR毛坯,如果扣除这些因素,公司的产销率恐怕还要更低。

(来源:德和科技招股书,2023年3月版本,最新数据在左侧)

最重要的是,从招股书来看,上述拟募投项目的产成品属于硬质聚氨酯泡沫及其升级复合材料,其中硬质聚氨酯泡沫部分生产工艺与现有产品基本相同,仅需微调部分参数,但包括PPR、PIR、PUR在内的硬质聚氨酯系列产品竞争者众多,市场价格也已经相对成熟。以硬质聚氨酯管壳为例,阿里1688上的搜索结果已经超过50页,排名靠前产品单价大多集中在每立方米400~6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大举扩产后,产能是否能被市场消化仍存不小变数。

(来源:阿里1688,以上仅为部分结果)

如果德和科技能够成功IPO,投资者在参与可能的申购之前,以上因素需要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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