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稳就业促发展的顶梁柱。日前,扬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市场主体从“出生”到“消亡”的全生命周期,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推动市场主体规范健康成长,营造便捷、规范、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从三个方面构建起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构建起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一是全维度归集信息,绘制市场主体全息画像。依托市信用大数据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及时全面归集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用信息。运用多源数据精准绘制市场主体“全景画像”,对监管风险变化趋势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实现监管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全流程追踪溯源,实现重点商品服务可追溯。应用各类智慧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餐饮服务备餐制作全程可追溯、气瓶充装过程可追溯、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可追溯等功能,进一步筑牢安全底线。三是全周期紧密衔接,构建协同高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压缩企业开办周期、开展信用分级精准监管、强化失信惩戒及修复、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等方式,做好对市场主体从“出生”到“消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工作,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截至10月25日,市、县两级法院已经受理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的我市首批17件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案件。

“伴随着市场主体的增长,也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长期未经营未年报或者已吊销未注销的‘僵尸市场主体’。2021年底,扬州地区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约5万家,大量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失联企业’等经营异常企业的存在导致名称资源、监管资源被占用,阻碍了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拓宽“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渠道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部门联动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为有效引导经营异常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难题,今年8月扬州中院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对长期失联、长期停业未经营等吊销未注销超过3年的经营异常企业予以重点关注,有效引导经营异常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有效释放了生产要素。(通讯员 陶俊 柏玮娜 记者 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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