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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因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有关董监薪资报酬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等触及违规,收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宝新能源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措施的决定》(〔2022〕140 号)的相关内容,宝新能源 2019 年 至 2021 年期间有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报酬事项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未就董事报酬事项向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未就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向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以上行为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览富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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