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对于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银保监会表示,要严格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处理;并明确,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目前河南、安徽相继发布公告,启动了对10万元以下客户本金的第二批垫付工作,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
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99%的银行业资产处在安全边界内。2021年四季度央行评级结果显示,参评的4398家银行业机构中,在安全边际内的1~7级金融机构有4082家,机构数量占银行业参评机构的93%;8~10级的高风险机构共316家,这其中包括河南、安徽出现问题的几家村镇银行;316家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占比只有7%,金融资产占比只有1%,对全国宏观金融稳定影响非常有限。
据了解,316家高风险机构中,主要分布在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一些非银行金融公司等。316家高风险机构中,村镇银行122家,占比较大。尽管几家村镇银行不足以影响宏观金融稳定,但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农民或个体工商户等群体,他们的存款金额小,抗风险能力差。因此,村镇银行取款难更应引起足够重视。
自2007年3月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以来,村镇银行发展迅速,并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一枝独秀”,相比其他新兴农村金融机构,如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村镇银行无论在网点数量还是业务量方面都排在前列。2020年村镇银行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超过70%,可谓农村金融生力军。但一些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位列评级高风险,存在风险隐患,不利于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如何切实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加强细化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建设,创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其实已经在为村镇银行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化解风险提出了要求。
近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组织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专题研讨暨中央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县恳谈会”,探讨金融服务如何助力于乡村振兴,并提出加强金融服务优质乡村产业如绿色产业、三产融合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等,构建产前、产中、产后的更为完善的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供支付结算融资投资等全方位服务、甚至多元化赋能等,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如数字金融、不断扩大农村资产抵押范围、发行乡村产业债券等,与此同时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如加强农村信用与担保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建立农村金融服务风险补偿机制等,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笔者认为这些建议也为创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思路。
据有关调研报告结果,在助力乡村振兴进程中,国有银行不断下沉发挥“头雁效应”,农信机构作用凸显。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六大国有银行涉农贷款合计达到15.3万亿元,占银行业全部涉农贷款的35.42%;截至2021年末,全国农信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11.24万亿元,占当年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28.86%。
乡村金融服务显示出不断优化的态势,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资料显示,目前村镇银行、农村合作社和农商行县域存贷比普遍在65%至70%之间,低于城市地区约20个百分点;大型银行、股份行的县域存贷比更低,其部分县域机构甚至低于50%。此外,涉农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项目同质化程度高,而针对农户的金融产品以基础信贷业务为主、附加金融服务较少、用户黏度较低。
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是重要一环。如何针对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质完善,创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确保农村金融服务的安全性、普惠性、前瞻性,发挥金融工具作用,让金融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何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