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博华科技;证券代码:831198.NQ)曾是一家专注于关键设备健康管理业务领域的新三板挂牌公司。目前,公司正在冲刺创业板上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招股书显示,博华科技主要从事军工装备与工业设备监控系统、健康管理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包括中船集团、航发集团、兵器集团、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中核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和北京轨道交通公司等央企集团及大型企业。
但我们发现,招股书披露的博华科技向实控人关联拆借的拆入资金金额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出现了诸多矛盾。此外,公司股权结构与最近一期工商年报披露的股权结构存在显著差异,或许还遗漏了公司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主营业务变更的信息。
向实控人的关联拆借存在诸多矛盾
招股书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中显示,2019年度,博华科技向实控人高晖拆入225.10万元资金;“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中又显示,截至2019年末,上述关联拆借形成公司对高晖的关联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24.49万元。
但博华科技在新三板市场的2019年年报显示,当期公司向高晖拆入资金金额仅为160万元,期末公司对高晖的关联其他应付款余额仅为6.83万元。
两相比较,招股书披露的2019年度关联拆入资金金额(225.10万元)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424.49万元),比2019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拆入资金金额(160万元)和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6.83万元),分别高了40.69%和6115.08%!
除了借款金额和其他应付款余额差异巨大之外,上述关联借款的利息是否合理计提,竟也成了问题。
招股书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中显示,对于上述2019年公司向高晖拆入225.10万元,公司已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利息。
但博华科技2019年年报显示,“高晖为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无需支付利息”。
此外,即使只分析博华科技本次申报创业板IPO的材料,依然无法完全避免上述关联拆借中的信息披露矛盾。
招股书在“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中显示,截至2020年末,博华科技对高晖的关联其他应付款余额为629.59万元。
但审计报告在“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中又显示,截至2020年末,博华科技对高晖的关联其他应付款余额为628.50万元,比上述招股书披露的其他应付款余额(629.59万元),低了1.09万元,从而出现了同一期末同一项目有两个不同金额的矛盾。
招股书披露的股权结构与工商信息差异大
工商信息显示,博华科技最近一次核准变更工商信息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当时公司共有四名股东,分别为实际控制人高晖、其母夏淑玉(实控人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江志农和员工持股平台宁波睿创恒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创恒汇)。
博华科技的2021年度工商年报披露于2022年6月23日,当时高晖、夏淑玉、江志农和睿创恒汇的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相同,分别为1524.56万元、174.22万元、851.22万元和450万元,占总股本之比分别为50.82%、5.81%、15%和28.37%。
但招股书在“2021年12月第二次增资”中显示,截至2021年末,完成博华科技对慧洋投资的3000万元定向增发之后,公司股权架构未再发生变动。当时高晖、夏淑玉、江志农和睿创恒汇的持股数量分别为2294.49万股、270.44万股、1289.49万股和815.93万股,持股占比分别为39.33%、4.64%、22.10%和13.99%。除上述前四大股东之外,公司还有其他27名股东,合计持股占比为19.94%。换句话说,招股书披露的股权结构与最近一期工商年报披露的股东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博华科技是未依法及时更新工商登记?还是招股书披露的股权结构有欠真实、清晰,甚至存在大量股份代持?有待公司作出合理的解释。
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主营业务
招股书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中显示,报告期内,博华科技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其中,北京博华瑞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瑞盈)设立于2015年6月9日,自其设立后博华科技始终持有博华瑞盈100%股权,博华瑞盈主营业务为“设备健康管理产品等业务”,与博华科技母公司的主营业务相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未披露博华瑞盈处于未开展实际经营状态,那么在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报告期内)期间,该子公司理应处于正常经营的状况之下。
但工商信息显示,2022年2月25日之前,博华瑞盈的全称为“北京博华瑞盈投资有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主要从事投资、咨询相关业务。
直到2022年2月25日之后,博华瑞盈才更名为“北京博华瑞盈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等,开始从事上述“设备健康管理产品业务”。
作为报告期内博华科技两大正常开展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之一,瑞华博盈的主营业务发生上述明显变动,是否意味着公司合并口径主营业务也已随之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这是否与首发审核要求拟上市实体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稳定的主旨背道而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