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黄祐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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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黄祐芊
编辑|孙一鸣
研发投入未达创业板上市标准,是否会成为IPO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拦路虎?
1月30日,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鹰新材”)更新了IPO招股书。该公司主要从事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非离子型纤维素醚。
资料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银鹰新材的研发投入较低,多个指标与创业板企业上市新规不符,创业板定位在首轮问询就遭深交所质疑。此外,该公司还发生多项内控不规范情形,生产经营存风险。
创业板定位遭深交所质疑
招股书披露,银鹰新材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勇。该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在新三板挂牌,于2020年12月1日摘牌,并于2022年6月17日向深交所提交IPO申报材料,拟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书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银鹰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7亿元、1.63亿元、2.39亿元、1.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751.53万元、2754.21万元、5708.48万元、3309.13万元,均实现稳步增长。
按业务构成看,银鹰新材的营业收入主要由HEC、MHEC贡献。其中,HEC是一种非离子型高分子聚合物,增稠效果好,展色性、成膜性和贮存稳定性好,主要应用于涂料、日化用品、环保材料等领域;MHEC也是一种非离子型高分子聚合物,具有高保水性,改善施工效率,提高润滑性和可塑性,增强流动性等特点,主要用于以水泥、石膏、石灰等为主要胶凝剂材料的各种砂浆、腻子和瓷砖胶等建筑材料。
报告期内,银鹰新材的HEC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4.71%、92.4%、89.64%、93.47%,占比均超89%,该业务为银鹰新材的核心业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治理要求趋严,下游涂料等行业产品迭代迅速,市场需求日新月异,客户对非离子型纤维素醚的性能、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这要求化工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以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
那么,近年银鹰新材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何?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银鹰新材的研发投入分别为856.33万元、1026.36万元、762.13万元、482.4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6.29%、3.19%、3.41%,占比整体呈下滑趋势。
2022年12月30日,深交所发布了《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IPO企业在创业板申报需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二)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三)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从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看,2019—2021年,银鹰新材的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5.66%,低于15%;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不足1000万元,明显不符合《通知》中的上市条件标准一。
从累计研发投入金额看,2019—2021年,银鹰新材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2644.82万元,低于5000万元,亦不符合《通知》中的上市条件标准二。
从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看,2019—2021年,银鹰新材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7.51%,低于30%的要求,因此也不符合《通知》中的上市条件标准三。
这意味着,若按深交所最新发布的创业板上市申报要求,银鹰新材的研发投入指标并未达到要求。
针对研发投入较低的情况,深交所在首轮问询中要求银鹰新材说明其成长性、创新性的具体表现,并完善《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
对此,银鹰新材表示,公司作为国内主要HEC生产厂商,具备持续的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设计和创新能力。同时,公司研发方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性。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6月30日,银鹰新材的机器设备原值为1.57亿元,净值为7483.74万元;设备成新率为47.47%,不足50%。
因此,若机器设备未按期维护或保养不善,银鹰新材存在设备报废、损坏的风险,从而影响其生产效率或发生大额维修支出。这或将对银鹰新材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招股书自曝多起生产经营不合规事件
除研发投入指标未达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新规外,报告期内,银鹰新材还存在诸多生产经营违规行为。
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报告期内,银鹰新材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31.58%、264.17%、102.93%、105.02%。其中,2019—2020年,银鹰新材的核定产能均为2000吨,实际产量分别为4631.67吨、5283.43吨,超过核定产能的130%。
据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属于建设项目规模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然而,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银鹰新材未及时履行备案、环评、安全等审批程序,导致该公司超核定产能生产。直到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才完成一期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及专家评审,消除了超核定产能30%生产的不合规行为。
此外,银鹰新材于2020年取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对环氧乙烷的使用许可范围为800t/a,但报告期内该公司因技改扩产实际使用的环氧乙烷用量分别为1959.17吨、2122.56吨、3168.83吨,均超出许可用量。
针对上述不合规行为,银鹰新材称,公司未因超过核定产能生产、超出许可范围使用环氧乙烷而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污染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存在处罚风险,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不过,银鹰新材亦指出,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一定的“三废”排放,若发生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或超出环保设施处理能力等情况,可能导致环保事故,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主要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具有危险性。虽然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也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不排除因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不当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在财务方面,银鹰新材同样存在不规范情形,如员工薪酬以发票形式报销、实际控制人通过第三方的银行卡为公司代垫部分薪酬等。
据招股书,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银鹰新材实控人李勇任高密市审计局科员。从任职履历看,其理应具备较充足的财务知识储备,对财务相关规定亦较熟悉,但为何银鹰新材仍出现上述财务内控违规行为?
参考资料
1.《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深交所
2.《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深交所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深交所
(全文269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