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旨在为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德州是全省首批省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被市政府列入2023年度18件民生实事。德城区作为全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县区之一,承接着全区参保居民的热切期盼和嘱托。

为做好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自今年1月份以来,德城区医保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效落实,组织医护专家对失能人员在全市首次开展评估认定,与首批8家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邀请市立医院知名护理专家对定点医护机构护理人员进行专项技能培训,按照护理协议规定为失能人员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同时不定期的开展对定点医护机构政策培训、业务学习,不间断地进社区、进医院开展对失能人群的挖潜扩面工作,使全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有效缓解了“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痛点问题。截止目前,德城区已有317名失能人员通过居民长护险失能评估,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

下一步,德城区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技能,全力以赴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力争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都能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同时不断提升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流程科学性、操作规范性、服务专业性,努力推动居民长护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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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长护险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人体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经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或预期6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居民,可以申请失能评估。按照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长期护理失能等级3级及以上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护理形式:参保人员可根据护理需求选择相应的护理服务形式。分为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形式。

◆医疗专护:指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设置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机构护理:指协议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员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居家护理:指参保人员按病情需要享受护理人员上门提供护理服务。试点初期实行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基础护理项目上门服务模式。

待遇支付标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实行限额管理。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提高困难群众待遇水平,失能人员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90%,个人承担10%。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按床日定额包干结算。医疗专护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床日总费用分别按照120元、160元、180元标准。机构护理按照每床日总费用50元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享受居家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中,基本生活照料实行购买服务,标准为7元/天;基础护理项目实行据实结算,根据具体项目费用标准按比例支付,月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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