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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6月19日,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公告,撤销国海建能(成都)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6月20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明,国海建能(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冒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调查材料予以证实。
公告表明,因国海建能(成都)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四十条之规定撤销国海建能(成都)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6月7日的公司设立登记,撒销公司设立登记并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
国海建能(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材料做了什么?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国海建能(成都)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而国海建能(成都)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显示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据了解,企业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设立企业的类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成立于2021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相关政策、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参与相关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