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财经》文/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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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刚刚过会不久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彩蝶实业),又迎来新挑战,市场投资者围绕“真环保”与“假环保”,对其多有质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募集资金项目瞄准环保技改却有玄机
据招股书,本次主板IPO彩蝶实业计划募集资金5.8亿,将会全部用于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不过,市场严重质疑,这个环保技改项目或已经完成。
彩蝶实业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2018年至2020年,彩蝶实业现金流量分别是3716万、18850万、3470万,2022年1-6月为776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别为-4974.58万、-12588万、-11501万、-8533.98万元。也就是说,近3年多时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出高达3.75亿。通过详细查阅招股书,我们发现彩蝶实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出证时间都在2019年之后。这个情况和其投资现金流大量流出可以互相佐证。
招股书还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彩蝶实业净利润分别为7987万元、7589万元、9348万元和6012万元,在2019年出现小幅下降之后2020年实现逆转,2021年1-6月,货币资金仅仅比2018年高了2600万;而其短期借债,却比2018年高了9000万元。这种短期内,大量借债以及利用自有资金买入厂房的操作,可以看作是为了上市临时增加固定资产。从历史情况来看,这种短期内大规模的增加固定资产,往往会给未来的经营带来影响。
而在其IPO的408页中写道:2019年末购置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厂房,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公司将部分空置厂房和宿舍出租,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收益。
由此推断,市场怀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用地厂房已经购买完成。彩蝶实业先借钱或者利用自有资金购入固定资产,增加企业固定资产占比,最后再用募集资金将之前的投资填平。既可以缓解自身资金压力,又可以给上市增加筹码。
严重环境污染已被处罚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林玉璋、李文革、王廷贵污染环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上半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林玉璋在未获得相关环保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将从湖州彩蝶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纺织)、湖州光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湖州华欣印染有限公司等处获得的污泥,倾倒在本市南浔区双林镇唐某(另案处理)经营的唐氏观赏鱼养殖基地内,共计倾倒污泥1900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91.2万元。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24日对被告人林玉璋上述行为作出浔环罚〔2016〕9号行政处罚,对被告人林玉璋罚款4万元,林玉璋于2016年4月19日缴纳了罚款3万元。
彩蝶纺织为彩蝶实业原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9月注销,注销原因为因公司合并或分立,从最近一期缴纳社保人数来看,参保人数为426人,应该是发行人曾经的主力企业,注销后相关业务应该转移到了发行人主体。
不过,对于卷入这起的严重污染环境案,发行人并没有在招股书披露,涉嫌隐瞒相关信息。而早在2015年,彩蝶纺织还受到了当地湖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处罚,处罚事由为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因生化系统不稳定,致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超标排放。
尤为注意的是,彩蝶实业由于对设备更新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导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年染整加工25,000吨高仿真新型纺织面料项目”实际产能存在超过环评批复产能的情形。不过,其招股书声称:彩蝶实业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不存在因实际产量超过核定产能而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彩蝶实业超产能生产事项未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招股书同时还表示:如若未来主管部门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及指导意见等需要对报告期内公司超产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则可能存在发行人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电鳗财经》将继续跟踪彩蝶实业IPO进展,尤其是真环保还是假环保问题,将持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