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王芳翟小功 王婧

4月14日上午9时,进入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登录大厅,在入口处便能看到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综合服务处,来自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早已在此忙碌着。


【资料图】

连日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口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纷纷进驻展会,在综合服务处设置司法服务联络点,指派法官、检察官全程坐班。海南法检系统已连续三年驻场服务。

4月10日至15日,第三届消博会在海南海口举办。本届消博会是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我国举办的首场重大国际性展会,也是“消费提振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场盛会背后,有着很多“法院灰”“检察蓝”的身影,为第三届消博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司法之力着力打造“法治消博”新名片。

展示涉外司法良好形象

4月13日,第三届消博会场馆内外热度高涨,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干警深入消博会场馆,走访中外参展企业,积极开展司法服务。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连续第三年入驻消博会提供司法服务。

记者注意到,消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协议管辖示范条款说明等材料摆放在服务台显眼位置,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值班法官们现场为前来咨询的参展群众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对展商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展示涉外司法良好形象,增强展商投资海南的信心。

4月1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皮修雁,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汪海鹏前往消博会现场,看望慰问服务保障消博会干警。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孔繁鸿走访参展企业,向参展企业代表介绍《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条款》)。

据了解,《条款》是海南一中院对标国际自贸港法庭推行的无实际联系协议管辖,即服务团队提前介入对接消博会组委会,及时提示相关参展采购主体在交易合同中协议订立无实际联系管辖条款,选择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作为诉讼管辖法院,并提供了无密切联系协议管辖的示范条款,欢迎企业到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咨询法律问题。

此外,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联系境内外多家调解、仲裁机构,开通ODR平台24小时线上直通服务和现场提供移动微法院线上诉讼事务办理,充分展示在涉外民商事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等方面的司法优势,为展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做好第三届消博会的司法服务工作,海南法院积极总结服务前两届展会工作经验,加强领导,着力创新,积极筹备本年度消博会工作。”皮修雁说,其中,由省高院副院长担任法院服务组组长,省高院民三庭、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口海事法院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及安排值班人员。增加现场调处纠纷功能,由各法院组成合议庭,负责消博会现场纠纷调处,确保“纠纷不出消博会”。

筑牢知识产权司法防线

消博会期间,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设置专门服务窗口,派出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专业审判团队,开展法治宣传、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全程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印制《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消博会知识产权温馨提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企业防范知识产权经营风险提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展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法治宣传资料,向参展商送阅。

“我们精准对接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运用新媒体平台,在消博会前发布展会知识产权小知识,营造展会良好法治氛围。”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志辉说。同时,专门服务团队围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定时在主场馆、分会场巡场,有针对性地了解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4月12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召开2023展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探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助力完善展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为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建言献策。

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消博会首日即进驻展会,在综合服务处设置服务窗口,指派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干警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法治宣传和咨询,与观展群众和客商“零距离”沟通,“面对面”交流,努力为消博会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连日来,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进驻展会干警向展商和参展群众发放知产保护法律宣传册,主动巡馆了解展商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法律需求,围绕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典型案例向展商讲解展会中易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提示风险,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提醒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警惕消费陷阱,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据了解,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还指派专业能力强的检察干警到消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驻场工作,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组工作会议。展会期间,该院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海南国际仲裁院等单位联合护航消博会,营造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以更接地气、有温度的方式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创新发展。

服务涉海企业司法需求

4月13日,在第三届消博会游艇展杰特赛特海洋公司展台,海口海事法院干警了解到,该公司将于今年8月引入国内第一艘纯电游艇,干警详细了解了该艘游艇的基本情况以及纯电游艇进口、船检、入级、保险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针对本届消博会参展主体的国际性以及游艇纠纷专业性强的特点,海口海事法院组建海事司法服务团队,采取“1+2”模式,即主会场加海口、三亚“一南一北”两个分会场,同步开展涉海及国际贸易纠纷司法服务,介绍海口海事法院在航运物流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智慧法院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等方面举措,以及为海南邮轮游艇产业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方面取得的进展,有针对性地为参展主体和参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海南游艇游、海钓游等“蓝色”旅游项目“吸睛”无数。消博会游艇展上,海口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指派干警主动走访辛普森游艇、法拉帝集团飞驰游艇、嘉里国际物流公司等邮轮游艇厂商和涉海企业,针对诉讼实践中涉及的邮轮游艇买卖纠纷、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等司法需求,为第三届消博会国内外参展商、采购商及公众提供法律咨询,释法答疑。

同时,海口海事法院干警现场向参展企业和群众发放为本届消博会精心编制的《诉讼服务指南》《涉邮轮游艇政策法律汇编》《涉游艇法律风险提示及典型案例》等法律服务手册,热情、耐心解答着各类咨询,帮助不熟悉路线的参观人员指引方向,受到了参展商及游客群众的一致好评。

展会期间,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简万成带队走访参展观展单位和群众,依托展会平台深入了解企业海事司法需求,积极探索符合海事审判规律、契合海南实际的特色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展会后,海口海事法院将系统归纳整理搜集到的各类司法问题和需求,进一步提升海事审判执行和司法服务工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海口4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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