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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相关情况。据介绍,今年4月,晋城市被列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试点政策将于7月30日正式落地实施。
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现为“四个灵活”:一是进出灵活,相对于单位职工强制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实行自愿参缴、协议管理;二是缴存灵活,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从业方式、收入特点、缴存意愿等情况灵活缴存。缴存金额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方式自主选择,可按照协议约定按月缴存,也可一次性趸缴规定时间内的缴存金额;三是转换灵活,针对灵活就业人员从业状态经常变化的情况,实行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灵活转换、互认互通、无缝对接;四是提取灵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本息已结清的情况下,不受用途、频率、额度等限制,可随时提取。
本报记者 郭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