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深海
6月9日晚间,*ST美尚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335.2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48%,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3674.0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31%,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涉及金额累计约4009.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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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涉诉金额25.11万元,公司作为被告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4.93亿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累计为4.93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1年2月至2023年6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5.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75.25%,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15.28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20.98%。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20.48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96.22%。
对于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ST美尚表示,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ST美尚还面临股民的索赔。4月10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
经证监会查明,*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王迎燕给予警告,并处以1510万元罚款;对钱仁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吴运娣、徐晶、惠峰、周芳蓉、季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3万元罚款;对龙俊、石成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3万元罚款;对江仁利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决定对王迎燕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
天眼查显示,*ST美尚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于2015年12月份在创业板上市。
业绩方面,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