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下主板首家新受理IPO公司来了!深交所官网显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深市主板IPO于3月29日获得受理,成为存量企业平移工作完成后首家获受理的主板IPO企业。值得注意的是,新亚电缆具有浓厚的家族企业标签,公司实控人家族共持有公司逾99%股份。一股独大之下,报告期内新亚电缆分掉的1亿元大额分红,几乎全进了公司实控人的口袋。
注册制下主板IPO迎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IPO迎新人。3月29日,新亚电缆IPO获得受理,拟登陆深市主板。
据了解,全面注册制改革于2月17日正式落地,沪深两市主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发生重大变化。沪深交易所已于2月20日-3月3日接收主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申请并接续审核。3月4日起,沪深交易所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的申请,新亚电缆成为第一家获受理的企业。
招股书显示,新亚电缆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
首家获受理企业业绩情况如何?财务数据显示,2020-2022年,新亚电缆归属净利润出现了先下降再上升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3.25亿元、28.93亿元、27.63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1.1亿元、0.96亿元、1.11亿元;对应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1.55亿元、0.96亿元、1.07亿元。
本次IPO,新亚电缆拟募集资金4.39亿元,用于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个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沪市主板首家新申报IPO企业于3月30日晚间出炉,为金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募集资金9.3亿元。
在投融资专家许小恒看来,随着沪深两市均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的申请,主板发行上市审核将进入快车道,全面注册制下上市效率的提升和上市条件的多元将进一步推动主板IPO扩容。
共持有公司逾99%股份
新亚电缆存在着实控人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共持有公司逾99%股份。
招股书显示,新亚电缆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堂兄弟四人,与四人的姑姑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三人,七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99.72%。
具体来看,本次发行前,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3.71%的股份,并通过鸿兴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4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6.1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陈家锦直接持股比例最高,为46.86%;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23.43%、11.71%、11.71%。2018年11月,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四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共同一致行动人。
此外,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为同胞姐妹关系,系陈家锦等四人的姑姑,分别持有新亚电缆1.43%、1.43%、0.71%股份。陈少英、陈金英、陈新妹未与陈家锦等四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也未被认定为公司实控人。
据了解,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四人系堂兄弟关系。1999年,陈小焕、陈恩、陈文桂三兄弟共同出资创立了新亚电缆前身新亚光有限。20多年后,三兄弟各自的儿子已接过了接力棒,成为公司实控人,陈家锦为陈小焕之子,陈志辉为陈文桂之子,陈强、陈伟杰二人为陈恩之子。
陈家锦等四人年龄相仿,陈强、陈志辉两人出生于1986年,陈家锦、陈伟杰两人出生于1988年。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三人均在新亚电缆任职,其中陈家锦担任董事长,陈志辉担任董事、总经理,陈伟杰任职董事。从薪酬来看,陈志辉2022年薪酬最高,为78.9万元,陈家锦、陈伟杰2022年薪酬均为12万元。
新亚电缆提示风险称,若实际控制人不恰当使用其控制地位,可能导致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不足,进而产生不利于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实控人曾独享大额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新亚电缆存在一笔1亿元的大额分红,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这笔分红全进入了公司四名实控人手中。
招股书显示,2020年7月16日,新亚电缆股东会就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亿元(含税),由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经计算,本次现金分红分掉了当年90.53%的归属净利润。
经对比新亚电缆股权变更历程,上述股利分配之时,陈家锦等四名实控人合计持有新亚电缆100%股权。股权关系显示,截至2020年1月1日,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分别持有新亚电缆50%、25%、12.5%、12.5%股权。2020年10月12日,公司进行第一次增资,陈家锦等4人的姑姑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于此时入股。也就是说,在股利分配之时,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四人持有公司100%股份,可享受全部的现金分红。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谈到,现金分红实际上分配的是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一部分,从侧面可以反映出公司参与分红的股东可能不愿意与未来的潜在投资人共享既往经营积累。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新亚电缆方面发去采访函,不过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北京商报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