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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创建集团控股(01609.HK)公告,于2021年12月13日,贷款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光集团有限公司)与借款人旷逸国际(01683.HK)订立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借款人提供4000万港元的贷款,期限为12个月。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补充贷款协议,透过延长贷款协议之期限由12个月至18个月,以修订及补充贷款协议。

集团主要从事二个经营分部:(i)作为分包商为公私营项目(包括香港的屋宇及基建相关项目)提供混凝土浇注及其他配套服务;及(ii)于香港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贷款人乃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有效放债人牌照之注册放债人,主要从事放债业务。提供贷款乃一项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之交易。

贷款协议(经补充贷款协议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包括利率)乃由贷款人与借款人按公平原则磋商厘定,并根据集团信贷政策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经考虑到就借款人之财务背景进行尽职调查之结果,董事认为,贷款协议(经补充贷款协议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属公平合理,而订立贷款协议(经补充贷款协议修订及补充)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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