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5月10日,*ST新纺股价继续以跌停价开盘,自此该公司已经连续在数个交易日里收获“一字跌停板”。
前一日晚间,*ST新纺披露股价异动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资料图)
据此前5月8日的公告,*ST新纺于2023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号)。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ST新纺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对2021年、2020年年报有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河南证监局指出,公司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是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4.3亿元至-4.8亿元;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6.3亿元至-6.8亿元。
上述金额与2022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14.09亿元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三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以前年度存货账实不符、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存货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列报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第二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
公司董事长郑军辉、时任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财务总监肖新宅、时任财务总监许勤芝、时任财务总监万华楠、董事会秘书王中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此,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郑军辉、魏学柱、陶国定、肖新宅、许勤芝、万华楠、王中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样是因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和内控缺陷问题,*ST新纺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三)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 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野纺织”变更为“*ST新纺”,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87”;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5%。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新纺成立于1996年,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是一家以从事纺织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17亿元,实缴资本1.72亿元,并已于2019年完成了定向增发。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ST新纺共对外投资了2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条,专利信息239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6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317条,涉案总金额4354.47万元;开庭公告33条,立案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