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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胡丽娅)8月25日,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暨“三所一庭”法律服务平台启动。
“三所一庭”工作新模式,旨在织密调解网络。主要通过在一定区域内建立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三所一庭”)等资源力量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其中,司法所负责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在辖区成立相关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指导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或卷宗;派出所明确专职民警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将适宜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分流到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并参与复杂案件的调解工作;律师事务所负责为辖区群众、派出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参与非诉讼纠纷的调处,推进辖区矛盾纠纷的依法化解;人民法庭根据调解双方当事人申请,对生效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重大案件可提前介入参与调解。
该项机制推行后,“三所一庭”各成员单位将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和潜在风险点,共同做好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对于复杂疑难、化解难度大的案件,首办部门可联系司法所发起会诊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共同研判确定调解方案。
还将根据需要推行“三所一庭+N”组合机制。“N”即矛盾纠纷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开发区)。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由多部门联合介入进行调解,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最大程度提升解纷质效。
据悉,武汉市江汉区将根据各街道实际情况,逐步在全区12条街道(开发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建立“三所一庭”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