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鹰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相关资料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最高金额不得超出总房价的70%;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五年内购房只能提取一次(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贷款总额;提前还贷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抵冲贷款末笔款项。)

gongjijin/18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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