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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检务督察办着眼于整体大局,监督各业务部门做实做细重点工作,促进“审查、调查、侦查”办案模式三者之间有机贯通、高效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形成横向“一盘棋”、纵向“一体化”检察监督办案模式。

一、聚焦重点工作,建立“三查融合”督察新模式。以我院“三精”工作为引领,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开展“三查融合”专项督察活动,细化监督方式,形成“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的一体化督察模式。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构建专业领域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完善业务部门线索相互移送和研判监督机制,梳理“三查融合”线索,以关键信息碰撞的方式对线索进行排查,重点督察线索遗漏、线索移送不及时、案卡填录不规范等情况,督促立行立改,以数字赋能检务督察,实现数字检察与“三查融合”同向发力、功效叠加。

二、聚焦问题线索,增强“三查融合”履职新能力。聚焦“三个关口”,实现检务督察全过程、能动性监督。把好线索发现关,进一步强化部门内部协调和配合能力,在完善线索相互移送和研判流程基础上,督促各业务部门按规定排查所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三查融合”问题线索。把好线索移送关,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每周报送监督线索台账、转办线索台账、周工作小结等材料,跟踪督察“三查融合”案件线索的移送、办理、反馈进度,全面掌握案件移送情况。把好案件办理关,通过查阅各业务部门案件报备表、无问题案件清单、和法律监督线索办理反馈表等资料,综合考察“三查融合”案件办理效果,并以书面形式向全院通报案件办理情况,为院党组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依据。

三、聚焦业绩考评,设置“三查融合”考核新内容。结合院内实际完善奖惩制度,并将“三查融合”纳为业务部门及检察人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业绩考评指标进行合理、自主、动态调整,让业绩考评真正发挥业务工作“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推动检察官更加积极主动发现“三查融合”线索,规范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流程,提高监督办案整体效果,有效助推“四大检察”全面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东胜区检察院在对重点工作加大督察力度的同时,将突出对上级院、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和政治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察。运用“四连”督察机制,以基层基础提升年为依托,以“三查融合”为抓手,多措并举,为实现我院既定目标和业务工作质效整体提升注入强大动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张贵祥 曹安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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