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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近日,成都青羊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一批贩毒案件,组织市民旁听并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

青羊法院对四件贩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部分案件。在陈某某贩卖毒品案中,尽管被告人未认罪认罚,但审判员审慎审查全案证据,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在雷某贩卖毒品案与费某贩卖毒品案中,两被告人分别小额获利,且认罪认罚,但秉持着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惩治理念,青羊法院依法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费某有期徒刑三年。

青羊法院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邹某贩卖毒品一案,辖区21个派出所办案队长及禁毒大队负责人参加庭审。

在此案中,邹某拒绝认罪认罚且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提出异议,青羊法院依职权通知办案民警出庭对取证的规范性及被告人到案情况作证;办案民警采取隐秘作证方式,在隐蔽作证室出庭,且对其声音做变音处理。

庭后,青羊法院就类案的审理思路及证据审查标准与公诉机关与侦查机关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深化巩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后续青羊法院将结合庭审与全案证据,对该案择期宣判。

图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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