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上海市崇明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制定出台《上海市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高标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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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二字贯穿监督全过程

《实施意见》就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扎实履行法定职权作了细化规定。首先是发挥人大主要会议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作用。《实施意见》强调,要认真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落实宪法法律关于民主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人民民主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服务大局、凝聚共识,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心声高度统一。

其次,保障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人大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强调,坚持把“人民”二字贯穿监督全过程,构建从监督议题确定、监督活动开展,到监督实效评价、监督结果运用的民主参与机制。

此外,在选举任免和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充分彰显民主,《实施意见》强调,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行使国家权力,切实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注重发挥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作用,《实施意见》强调,推动服务保障更好助履职,推动“双联系”更好显民意,推动代表建议更好解民忧。

让群众感受到“家门口的民主政治”

《实施意见》就建设好“家站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鲜活载体作出规定。

《实施意见》强调要支持“家站点”拓展平台功能、创新特色品牌,选树一批市级、区级示范平台,推进代表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常态化,让群众感受到“家门口的民主政治”。

基层立法联系点优化拓展功能方面,《实施意见》强调,积极探索从“立法中”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功能延伸的有效形式,及时全面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实现了人民群众在立法过程中的全链条参与。

此外,还要积极打造民主民意表达线上平台。探索通过崇明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崇明人大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让人民群众在相关平台发表意见建议,使人民群众通过“全天候联系”实现“全过程参与”,进一步提高意见建议征集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探索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有事大家议”品牌

《实施意见》对探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举措提出具体要求。

探索搭建“有事大家议”品牌。充分认识人大协商在新时代人大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聚焦政府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让代表广泛议政府的工作、议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探索协商民主机制在人大制度框架及人大具体工作中的嵌入和运用,形成“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有事会商量”良好局面。

打造交流互通阵地品牌。围绕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专题研讨会,在互动互学互鉴中凝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合力。

支持和鼓励乡镇人大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总结和推广一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型案例和特色品牌。

作者:王嘉旖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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