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ST紫晶(688086.SH)和*ST泽达(688555.SH)分别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重大违法行为,该两家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

根据退市新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指的是以下情形:

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资料图】

2022年11月,*ST紫晶、*ST泽达双双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的认定,两公司在IPO申报环节,就通过虚构交易等行为虚增多年营业收入,构成欺诈发行。2016年至2019年,*ST泽达各年度虚增利润占当年利润的比例分别高达104.72%、91.05%、103.24%、67.69%,并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关联交易、股权代持等重要事实。*ST紫晶2017年至2019年虚增的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82%、32.59%、137.33%。上市后,两公司持续实施财务造假行为。2020年和2021年,*ST泽达虚增利润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8.97%、56.23%,2021年还虚增在建工程3632万元。2019年和2020年,*ST紫晶虚增的利润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4.55%、151.1%。两家公司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进入退市程序的公司,除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司法裁决被依法撤销、确认无效或者依法变更等情形外,将不再允许其恢复上市,以传递从严实施重大违法退市的信号,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避免退市过程出现不必要的反复,引发市场投机炒作。

在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2020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退市新规,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执行,构建起多元化的退市指标。其中,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新增“造假金额+造假比例”指标,直指财务造假行为。

2022年3月22日,上交所对*ST新亿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其成为退市新规后首家强制退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有名的“不死鸟”,*ST新亿被查实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造假,扣除虚增营业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属于典型的通过财务造假规避退市的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2年,A股市场各类退市或退出24家,其中强制退市18家,创历史新高。

今年以来,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数量正不断增多,“违法退”或成为多元化退市机制的又一新特征。

此前,*ST济堂、*ST易见、*ST凯乐等主板公司因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最终告别A股。现在看来,不仅主板,上交所对科创板的“出口关”也保持零容忍出清的态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后续,上交所将依法依规,坚决推动“应退尽退”,形成常态化的退市机制,切实维护科创板市场生态。

来源: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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