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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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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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
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
《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本所审核机
构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吸
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2021 年 9 月,重庆商
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
社以存续分立的方式进行分立,重庆商社的法律主体仍存在,同
时将部分资产负债划至分立后新设的重庆商管;
(2)根据分立时
的内部约定,商社化工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商社化工股东履行的相
关义务或承担相关责任均由重庆商管履行或承担,如重庆商社因
商社化工债务问题而承担了前述应由重庆商管承担的债务或责
任、或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重庆商社有权向重庆商管予以追
偿,重庆商管应按其要求无条件予以赔偿;
(3)重庆商社存在承
担相关债务的理论风险。
请公司提供分立约定,并进一步披露:
(1)重庆商社分立前
后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分立时对于重庆商社
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划分的约定及其外部法律效力;
(2)对于
分立前重庆商社的债务,标的公司是否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如是,可能承担的金额,及解决措施;如否,说明规则依据;
(3)
结合前述情况,分析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
合法权益。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标的公司重庆商社 5 处房产主要出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
租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20 年初,出租部分作为投
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报告期内商社大厦
空置率分别为 21.85%、22.87%和 22.99%,万东北路房产空置率
分别为 5.56%、11.25%和 19.22%;
(3)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评
估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请公司进一步说明:
(1)关联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2)5 处
房产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趋势及原因,与市
场对比情况;
(3)空置率较高的原因,本次交易后的安排;同地
段房产空置率情况及变动趋势;
(4)市场法评估参数的确定及评
估的合理性;
(5)结合商业地产公允价值变化、同地段空置率变
化、评估基准日后可比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如有)等,分析 5 处
房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请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外,
应增加至重组报告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增加
在重组报告书中。涉及修改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的,请以楷体
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独立财务
顾问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
后注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内容,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
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 1 个月。如难以在前
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
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主板 重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8 月 0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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