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

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原则上与其他

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

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

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该对外担保

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宜。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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