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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长宁区人民法院举行主题为“以法为名守护未来司法护航新时代新少年”新闻发布会,发布5起涉少刑事警示案例。
为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到来,呵护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梳理出5起涉少刑事案例,从不同主题切入,针对性地进行全面剖析。
随着未成年人“触网”率越来越高,网络新业态缺乏监管、经营者的法治意识淡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薄弱等现象日益明显。发布会上,法官以“网络安全记心中线下约见需谨慎”“直播业态乱象多就业打赏需谨慎”“网络漏洞切勿钻不劳而获要不得”等3个警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此类案件,长宁区人民法院并非一判了之。为了切实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院在向涉案网络平台经营者发送司法建议书的同时,也给予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和成年人本人一定的中肯建议。
由于法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因此,面对涉少刑事案件,长宁区人民法院始终注重法庭教育,彰显少年审判的威严与温情。法官表示,通过法庭教育,可以帮助其正道德观、强法律观,矫正其不良行为习惯和心态,促使其认罪悔罪,预防重新犯罪。
在现场,发布的“遭遇教练‘咸猪手’及时求助莫迟疑”“娱乐场所要慎入酒水切记要远离”等2起涉少刑事案例,也极具警示教育作用。
针对未成年人因社会经验不足,容易被侵害而不自知、或者被侵害后不知如何求救的现状,如何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事件的发生,长宁区人民法院在加大对加害人实施惩戒、进行“末端治理”的同时,积极跨前一步,做到“末端”和“前端”治理相结合,在治“已病”的同时治疗“未病”,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不法侵害。
值得一提的是,在“遭遇教练‘咸猪手’及时求助莫迟疑”案件审结后,长宁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体育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未成年人游泳培训行业与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协同加强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监管,规范未成年人游泳培训行业,提高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障。
不仅如此,长宁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未成年人游泳场所安全保护计划”行动指南》,为政府部门、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家庭、学校等主体提供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指引,助力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