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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丽明股份(831306)计划发行2790万股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在册股东1名、新增投资者1名。本次定向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
在册股东程传海以现金方式认购7,900,000.00股,认购金额15,010,000.00元。新增投资者徐峰以股权方式认购20,000,000.00股,认购金额38,000,000.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90元/股。
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公司能够优化财务结构、增加现金流入,满足公司在未来主营业务领域的资金需求,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夯实公司主营业务的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公司发行股份时,原股东无优先认购权。”综上所述,本次股票发行的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据了解,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向公司借款的情况,也不存在由公司为发行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他人代为缴款情形,不存在非法募集他人资金进行投资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根据本次发行对象出具的声明及承诺,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况。
资料显示,丽明股份致力于汽车电子嵌入式软件研发及服务、行业信息化软件研发及服务领域方面的各项业务,为国内整车厂、汽车零部件厂商、汽车销售集团、汽车后市场渠道代理商、IT系统集成商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