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午间,ST国华(000004.SZ)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ST国华结合第三方代付回款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涉及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

此前6月13日晚间,ST国华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显示,公司存在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2020年、2021年,ST国华全资下属公司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第三方代付回款最终来源于业绩补偿义务人,构成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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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ST国华采购的部分设备作为发出商品一直存放于供应商仓库,公司对该批存货管控有限且没有明确的后续销售计划,存在减值迹象,截至检查日公司尚未计提减值,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ST国华年报编制工作不审慎,2021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此外,公司在董事会会议记录管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管理、董事选任、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反映出ST国华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国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还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黄翔、陈金海、彭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事实上,此前ST国华2021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因公司“商誉减值相关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收入截止相关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员工薪酬及采购相关的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等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国华”。

不过,今年5月24日晚间,ST国华公告,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的相关缺陷已完成整改,相关影响已消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并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这也深交所此次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深交所要求ST国华结合《决定》内容,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情形,是否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ST国华主要从事移动应用安全、应急安全及智慧城市业务。不过,自2021年以来,公司持续亏损。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第一季度,ST国华实现归母净亏损5.09亿元、5.95亿元和742.7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5.21亿元、5.92亿元和763.18万元。

来源: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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