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因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5,041,42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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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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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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