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药业”)业绩预告净利润与年报披露净利润差异幅度较大且未及时修正,收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23年1月31日,赛隆药业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500万元至亏损2,500万元。2023年4月20日,赛隆药业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731.23万元。赛隆药业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差异幅度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资料图)

赛隆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赛隆药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衔接:

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2)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规则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本规则第(1)条规定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3)上市公司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盈亏金额区间、业绩变动范围、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等。

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公告中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来源:览富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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