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蒋某不服法院判决,因不履行赔偿义务而背上“老赖”的标签。而受伤后一直未得到赔偿的余某,生活陷入困境。一场持续了3年的矛盾纠纷,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汪宜旺调解下,不久前圆满化解。
2020年初,蒋某雇用余某进行店面拆旧服务,余某在作业过程中不幸摔伤。后余某将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均认定双方构成劳务关系,判决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执行过程中,法院以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蒋某也因此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只是让余某提供服务,我们之间怎么成了劳务关系呢?”2022年10月,蒋某到检察机关申诉,说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造成损害,雇主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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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宜旺意识到,判定蒋某是否需要履行赔偿义务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也是解开蒋某心结的重点。汪宜旺还注意到一个细节——余某之所以摔下来,系蒋某提供的梯子螺丝松动脱落所致。
根据相关规定,雇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即使案件再审认定蒋某与余某间为承揽关系,蒋某也需承担赔偿责任,甚至会超过70%,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汪宜旺说道。
“法律关系的界定,需要更多案件细节作为支撑。蒋某本身有过错,即便改变法律关系定性,责任承担也不会改变多少。”在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梁新宏指导下,汪宜旺更加坚定了调解的信心。
他进一步调查了解到,余某本就患有高血压,摔伤后行动不便,且家中还有卧病在床的老父亲需要照顾,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其家庭陷入困境。为尽快帮助余某走出困境,检察机关制定了个性化救助方案,对余某进行司法救助。
做好一方当事人的工作,对案件另一方当事人蒋某的工作也不能忽视。汪宜旺认真向蒋某分析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以及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即便启动再审程序,认定了承揽关系,蒋某作为雇主存在过错,依法仍要承担较重赔偿责任。蒋某逐渐明白了检察官反复强调的法律关系,于是态度有了转变。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了和解,蒋某向余某支付了赔偿款,法院也随即解除了对蒋某的相关限制措施。
◎办案检察官说
“进入法律监督环节的民事案件,大多经历了多道诉讼程序,纠纷持续时间长,除案件本身复杂外,当事人一般都有心结未解开,只有找出来并解决掉,才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汪宜旺说。
“办理民事监督案件,检察官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应尽最大努力寻找最优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如案件无再审必要,就可考虑在检察环节和解,既能化解矛盾纠纷,还能减少社会对抗,这对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梁新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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