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资料图】

我在忘川河岸边给它浇水浇了三百年,它却一直未开花,我不知道到底是因缘合和的时间未到还是它与我的缘分早在它发芽前就尽了,它根本就是这样,开不了花。所以,默念着佛的那句话,又给它浇了浇水。

这颗花不是曼陀罗花。其实孟婆也不知道它是什么花。她说这种花找不到名字的话只能归于一种花,叫做“孽海花”。我细细将它的叶子翻过来翻过去看了无数遍,也没弄明白好端端的,我怎么就种了一个“孽海”花出来。

既然是“孽海”花,那就把它铲了吧,但是想想又不忍心将一海的孽给弄到忘川河里去,便只好放下铲子,重新给它培植好脚下的沙子,又浇了点水。

于我,谁知道如果将他给铲了是不是又会是一个孽缘的开端?

后来再想想既然它长出来了,那就顺其自然吧,毕竟是一颗生命,站在佛陀的脚边跟长在我的脚边应该是没有什么差异的,所以就放过它吧。

放过它吧!

放过它吧?

放过它吧!

放过它吧……

……

我时常站在忘川河边没日没夜地给它浇水,大约忘川水浇得太多了,它有些蔫。

我却从未喝过忘川水。

一颗灵魂感觉不到口渴。

很多年来,孟婆常常蛊惑我去喝她的汤,我却常常一眼就看出她的用意,说,我记得我来这里是找一样东西的,然后就顾左右而言他了。人世是迷的,鬼世是简单的,孟婆见我不喝汤,也就不再诓我,给我两支她新近从忘川河里面捞起来的竹子,道,去把你棚子支得好看点,等他建好了,我的客人坐在那边喝汤赏风景,会比较有感觉。

我扭头细细看了看空无一物的忘川河,又看了看河岸上空无一物的沙海,问,这……这什么也看不见,会有什么感觉?

孟婆用竹竿敲着我的脑袋,恨恨地说,你也知道没有风景,那你三百年了不喝汤,不过桥,你在看什么?

我咽了咽唾沫,小心翼翼的回答,我真的在找一样东西,当然,顺便来陪陪你,你看,这么多多过客,他们也都不怎么跟你说话,你不是寂寞得慌么。

孟婆又是一杆子敲在我的脑袋上,说,我习惯了,但是你这么开了个先例,河岸上的人都不愿意过河了怎么办?

我想了想,道,他们没资格,停不了这么长的时间!

孟婆这才不说话了,专心开了下一锅汤,道,你就这么有信心你能找得到?

这回轮到我回答不上来了。灵魂都比较简单,不会说谎。

于是我拿起锹,离了孟婆的小摊,然后继续回到沙海里面,一寸一寸地继续挖。甄道人的遗言里面说他把那具尸骨埋在了这冥河岸边,应该不是假的,因为我以怨魂之体施加在他身上的那些刑罚,都不是假的。

又不知道挖了多长的时间,还是一无所获。冥河岸边没有日月,只有永远的灰白色,分不清时辰,我反正挖累了就会去我的棚子里面睡觉或者去孟婆的摊子上跟他鬼扯,顺便看看到了什么日子,心无他念,也就没有什么烦恼。

有一点我不知道孟婆知道不知道,看他的这些客人们往往就能看到时间过了多久了。因为夏天来的灵魂穿的少一些,冬天来的灵魂穿得多一些,只凭这一点,便可以知道时间究竟过去了多少,也就是数数这种轮换的次数,就能简单地计算出来过去了多少年。

我说我在这里待了三百年了,便是根据这一点计算出来的。

不挖不知道,一挖吓一跳,原来这沙子下面还有很多东西,只是由于没人挖过,风吹过久,他们都被埋在下面了。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的是一个好事者,但是挖这些东西跟挖宝藏一样,成了我这么多年千篇一律的生活里面唯一的一抹亮色。

就比如,我前日挖到了一只绣鞋,上面绣着一双鸳鸯,很是漂亮,我把它送给孟婆,孟婆很是高兴的问我要另外一只,我说,没挖出来,她说,可惜了,然后未经我的同意便将那只漂亮的绣鞋扔进了忘川河。

我急的直跺脚,这玩意可是工艺品!放在我那里看着也好啊。

孟婆黑了脸,啐道,你当这冥河岸上是集市不成?

大前日挖到的是一方手帕,不知道是哪一世哪一个女子的绣帕,上面写着四行诗:青灯对孤影,郎在垄上行,缘月细如勾,入梦伴奴心,我虽觉得觉得小诗并不是太规矩,但是却很是有画面感,所以又忍不住拿着这东西给孟婆去看。

孟婆笑笑,将它扔回给我,笑道:去,青楼小魂的玩意,你也当做宝?

我嘿嘿一笑将帕子塞进腰间,道,就当她是在想我,这样挺好。

只是由于它这么一刺激,我突然想起来,上一世的三年里面,嫣然从没给我写过情诗,更没给过我绣帕,她给我的,都是一页一页该如何发表自己意见的策略性文章,如同嚼蜡一般没有味道。

想到这里,我不禁扇了自己一巴掌,怎么又想起她了?

于是为了平衡,我就去想天姚。

上一世的最初,我只是个普通的书生。家境的贫寒让我不得不半工半读完成学业。春天的时候我得去田里插秧,初夏去收麦,盛夏去摘瓜,秋日去收秋,冬天里没什么可干的活,便进山去砍柴烧炭然后卖到富户人家去,这样我就可以赚取到足够的书资去学习。

中了秀才,我有了一些资本,就可以不用去干这些体力劳动,而是一边教书一边考举人。我想我还是比较幸运,举人也顺利通过了,但是进士却不那么好考了。十八岁那年考进士,我就落榜了。

我想过放弃,反正是个举人已经可以安身立命了,何苦要强逼自己非要考个进士呢?

同年们去青楼,我想也没想也就去了。

但是他们喝花酒,我却喝多了花不起来了。我吐得太多,连我自己都快在吐出的秽物里面淹死了。老板见没人结账,就把我留下来关在柴房里面等清醒,结果他没等到第二天,我就醒了。

半夜里,我有些惊慌失措,怎么喝个酒也能喝成囚犯?

我试图从拆房的后窗翻出去开溜,结果脚下一滑,落到了猪圈里面,当场砸死了两只刚出生的小猪。

但是猪圈里面除了小猪,还关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浑身雪白,一看就是一只上好的品种。这种唯利是图的酒楼,但凡有点勾引人的东西,那是万万不会没有预备的。

我坐在猪圈里面恶狠狠心道,你们不仁,别怪我不义,把我关在这里,莫怪我坏了你们的勾当!当夜便偷了这白狐跑了。

狐皮价值不菲,白色的更是珍贵,如果将它的皮剥了,他奶奶的,买座上好院子的钱也有了!

当日我就是这么想的。

但是出来之后,我才清醒过来,我在柴房里失踪了,而白狐在柴房后面关着,我定然是要从后院溜出去的,这院子的主人丢了白狐,报了官我还能做个良民?

就这样,我觉得我偷了个烫手山芋出来。我将狐狸扔到山涧,拍了拍它柔软的毛皮,十分不舍地说,小狐狸,这辈子我跟你没有孽缘,你走吧,别让人再发现了,否则你的性命不保。

它不走。

我赶他,它也不走。我推它,它还不走。

低头一看,它爪子上套着四只铁环,中间用铁链拴着,能跑的动才鬼。爪子上铁环箍住的地方已经出了血,大约是挣扎的了。我喝昏了头,竟然一直没有发现它爪子上红色的血迹。

我用石头将铁链铁环砸开,累的满头大汗,又用布将它的伤口包好。

又让它走。

它终是走了。

于是,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一座园子跑了。

心下一横,我想继续回去做囚犯。但是等到第二天在山路上醒来回到城里,方知道那飘香楼半夜一场火灾,里面的人太半没有跑出来!

我赶去找我那些同年,结果店老板一把抱住我,哭的昏天黑地地,他一边嚎一边像是捡了个宝似的叫道:“你还活着呀!十个举人老爷啊!就剩下你一个了啊!苍天啊!死了九个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十个举人老爷啊,一夜之间在我这里死了九个啊!”

每每想到这,我就忍不住庆幸我没有把那棵孽海花铲掉,因为一个举动就能把自己给救了,一个孽海一旦掀翻了,那得多少命才能补得回来?

还有,嫣然不让我喝酒,难道也有怕我烧死的顾虑?

我想太多了。

那一年的正月十五,我是在知府老爷的家里过的。

火灾的影响太大了。他生怕我这根三年来的独苗也出什么意外,直接让我做了他的师爷,这样就可以牢牢地把我放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三年后可以参加进士考试,这样他这一州成绩不至于在殿试时太难看。

这还不算完,他看我人只影单,还买了一个丫头来照顾我的生活。反正买人的钱在我考中进士之后再还给他就好了。

这个丫头便是天姚。

我见他第一面,就问她,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为什么如此眼熟?

他也很直接,我的这一身毛皮好看不?

我就知道她是妖了。

彼时她身着一套布衣,没有钗环,亦没有胭脂水粉抹脸,但是清脆爽口却是水灵灵的一个鲜。

我惶恐地去给知府老爷谢恩,他却大笔一挥,又给我扔了六年的工钱,道,三年是你应得的,那酒楼老板内心有愧,捐了家财充公,当和尚去了,这笔收入权作公塾的建设费,拨一部分给你作为监工建造公塾的工钱,另外三年的工钱是我赞助给你这三年学习之用。

但是,如果你三年后不能考中,我可要把这三年的工钱收回的!

我很惶恐,的确很惶恐,我知道,这是一个赌局。

知府老爷在赌面子,我却在赌前途。如果把我们两个放在一起,面对面站着,这叫做对赌。对赌这玩意不是人人都喜而乐见的,这玩意,赢了双赢,输了双输,过于极端化,赢了还好,输了大家都比较惨。

但是这却是一个很好的压力。

当然,我第一次也明白过来,这是胡萝卜加大棒的威力,而胡萝卜加大棒则是一种政治策略。总结来说,知府老爷用我从没见过的鲜活方式给我上了第一课。

我在漫天飘下的雪花中跪下,对知府老爷拜服地五体投地。对于这么一个明事理的恩师,我无以为报,只能跪下感谢他的恩典。

偶尔挖到了一柄长剑,我甚是惊讶,疑惑地掂着去找孟婆,此物怎么在河岸上也有?

孟婆正搅着一锅糊糊,心不在焉地瞅了瞅我手里的长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好些人死的时候什么都想带,天上飞的,河里游的,石头里挖出来的,皇帝赏赐的,甚至是自己的婆娘,都想带到来世继续享受。带把剑也不见有什么奇怪的。

乾坤都能挪移,还有什么不能挪移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等到他们喝了汤,好些东西都忘了,带剑做什么?银子都扔了还要剑做什么?他们自己都想不明白,所以他们抬手就把剑扔在黄沙下面了。

我豁然。瞅瞅孟婆新熬的汤,道,今日的汤……怎么是这个模样?是不是换了配方了?

孟婆嘻嘻一笑,反问我,嗯,是的,我加了人参,要不要尝尝?

我摇了摇头赶紧撤。

别人下地狱都带点东西,躺在竹蓬里,我心下想了想我带了什么,却发现我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腔怨恨。

这柄剑看着不错,与我原来的那一把涤尘重量差不多,手感也相似,只是剑身上刻印了一套符文,俗了点,并非上品。上品的宝剑一是锋利不形于色,二是趁手犹如臂膀。面前的这把剑符合第二点,却不符合第一点。

回过头来看我的竹蓬空无一物便将长剑插在竹蓬边上,权且当作一件装饰品。

天姚被我带到家的时候,她也是这么做的。

彼时,我领了知府老爷的银子,然后一面开始建设新公塾,一面乘着晚上偷闲看书准备学业,一不留神,便被城里的强盗给盯上了。

我毕竟是一介书生,不太知道江湖规矩,在建设新公塾之前是应该祭拜本府的山头的,官道上的要拜一拜,黑道上的要拜一拜,相关的地主也要拜一拜,最后还要得穷苦人家一分糊口的钱。少了这些强人在背后支撑,公塾即便是建起来了,也很难正常运作。

于是地头蛇都知道了主持建造新公塾的人是个只会读书的门外汉。

所以,强盗们便壮了胆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对我下手了。在一片未成的工地上,我抱着我的账本和银票如风箱里的老鼠,四处躲着逃命,尽管风箱只有一方院子那么大,我却怎么也逃不出去!

天姚从屋子里飘出来了。

她真的是不用走的,是用飘的,浑身像是没有丝毫重量,在各种建筑材料中穿行,一把长剑使得天花乱坠,不仅把已经挂了彩的我从强盗堆里给拉了出来,还手起刀落,留下了他们的一只只耳朵!

我是个不喜欢武力的人,更不喜欢见血,但是被她罩在怀里,然后看着那一只只耳朵在我为了逃命打翻的火光中飞起来,心中却无比畅快。

偶一回头,没有月光,只有火光,她将我提在怀里,发丝清清凉凉得拂过我的脸颊,虽不施粉黛却面若桃花,虽荆钗布裙却飘若天仙,虽神情冷峻却赛过三月春风!

那刹那间的芳华,足以倾倒众生。

而灼灼跳动着的火光中,众生只有我一个。

第二天,知府老爷得知此事,风驰电掣地冲到公塾的工地上,颤颤巍巍地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着我有没有缺点什么多点什么,等发现我只是脸上挂了点彩之后喜不自胜地连连大叫:“苍天待我不薄啊!儿啊,你这是积了多大的福啊!”

我则艰难地从他怀里挣扎出来,喘着气道:“老爷,你要捏死我了!”

当晚,他就让我入洞房。

我还有些犹豫,可他说了,贴身保护才是我们那个赌约不会失败的保证。

我虽觉得如此有些唐突,恐失了礼节,但想到那赌约,便深以为然。

接下来的日子顺风顺水。

我建起了公塾,天姚学会了不再将衣服说成皮,也不会再在月圆之夜钻回古墓里面去躲月光之力。有我在他身边,纯阳之气足以将太阴星君比下去,所以她不用担心会露出一身珍贵皮毛。

日间,我应知府老爷的令,在街上招收学生、聘请先生、教授学生、做着一个举人的分内之事,天姚则去鲜味居学习做菜、料理之法。

她每日会将做好的菜肴送到公塾里来,可是大多数菜还没到我的嘴里,便被那些书生们一抢而空。

我每每看到这些学子们讨论着这肘子是酱的还是卤的,就很有风度地给他们说这是酱的,并将制作方法一句句实打实地说出来,其实他们不知道,这样我就能从他们嘴里把我的口粮重新夺回来!

这样一次两次还可以,时间久了,书生们见我过来端起碗就跑。

我很生气,给他们最重的课业。

但是结果却没把他们压垮,第二年的乡试中,三十人中竟然出了七个秀才!

我名声大噪。

……

我一直以为会从沙子底下挖出来书,但是一直没有挖出来过,这令我怀疑是不是这些死人中间没有书生,或者没有爱看书的人,孟婆望着我呵呵笑道,腐儒腐儒你没听说过么,他们身体腐朽的时候,书也就一并腐朽了,哪里还带得到这里来?

我想想也是,像我这样的书生不在少数,定然不可能三百年也不出一个,但身前就是备了再多的书,即便是带到这里来了,这风沙吹一吹书页也就烂成渣渣了,哪里还找的见?忘川河的河水不是一般的水,连人喝了灵魂里的记忆都能灭掉,更何况是书上的字迹?

这就有些苦闷了。在挖沙之外,我需要点生活情趣来刺激一直没有找到天姚尸骨的失落,但是看来这一希望要落空了。

天姚不识字,我始料未及。

她用四指将笔抓在手里艰难地写出一个“天”字,嘴里嘟囔道,我又不考状元,识字做什么?

我道,那些菜谱你不要记?

她说,师傅做出来我瞅一瞅就依葫芦画瓢给做出来了,记什么菜谱?

我皱眉道,我要是上京赶考了,写封书信你指望谁给你读?

她扭头扔给我一个天真的笑,道,林大人说了,让我贴身保护,你上京赶考,我还不得跟着?

我急了,又道,那……那将来我们要是有了小狐狸,你不得教他认字?

她这才懵懂地点了点头,道,这倒是个正经问题。

我反而一脑门的汗。万一我们真要是有了一窝小狐狸,那可怎么办?

……

没有书,干脆就自己写。

反正孟婆从河里会不时捞出来些竹子,这些竹子搭竹蓬是绰绰有余了,批一些来写书也是可以的。

初时,我处理这些竹子是用剑的,但是长剑杀人不错,刻书就显得笨重了许多,于是我后来就又去沙子里面挖。

我就不信,这千千万万的人里面没有鬼魂丢下的小刀。

小刀没挖到,结果挖到了一只峨眉刺!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橙园。

基于家族传承,嫣然很喜欢练武,我承认,这让她的身段错落有致,在床上很有感觉,但是当这东西成了她能压我一头的长处时,我却提不起兴致去欣赏。

她的动作很是曼妙,虽没有天姚的飘逸,但是却很实用,而且进退之间有说不出来的气势和力道。峨眉刺的核心使用招式都是短打进攻的,所以她的身形招式就很快,一树桃花下红色的蝴蝶在上下翻飞,而我没精打采地冲蝴蝶说,慢点,小心闪了腰。

这有些伤风景。

但风景却不是这么想的,她立刻停了武功,像是一朵红色的海棠花落到我怀里,道,夫君,前天听说宁远侯爷遇刺了,这帮歹人掳走了她夫人,不仅侮辱了他还将她吊死在村外的梨树上,如果歹人盯上我们,我有武功在身,你岂不安乐了?

我说,我不需要保护。

她笑道,你以为你为官多一些怀柔,歹人就不惦记你了?

又是斗争?我靠在软塌上,闭上了眼睛。

她却从我怀里滚下来,摘了一支桃花,道,凡事都是要抢的,无论官位还是女人,都一个样子。

我腾地坐起来,吼道,你也知道啊!

……

我厌恶地将峨眉刺扔到一边去,然后继续寻找一柄可用的小刀。然而一无所获。

好吧,还是用长剑吧。

三年过去,竹蓬四周多了许多竹简,一束束地插在沙地上,蔚为壮观。

孟婆看了看,道,你该把他们编起来的。

我想想也是,既然是书,那么就需要有前后,否则乱蓬蓬的一束竹简放在一块,看起来岂不是还要排先后?我就又去挖绳子。忘川河边的沙堆真是一个宝藏。

绳子没挖到,反而挖出来一段红绸。我皱了皱眉,厌烦的开始狂扯,为什么红色总是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不喜欢海棠,海棠花太艳。我也不喜欢红色,太霸道!

扯了三两下,扯不动了,有什么东西在沙子里面挂住了红绸。

那就将它挖出来!我很郁闷。

挖了三两下,一段白色的东西在沙子下面显露出来。

骨头!?

我能触摸到它的质地。

我疯狂了。

三百年!三百年了,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东西了。

三百年里我从没有过这么大的力气,我像只狗,弃了铲子,直接上手,向后刨,让沙子像是水花一样飞起来,这样黄沙下面那具在这里已经等我等了很久的骨骼便能尽快见到我!

我曾幻想过一千遍我发现它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心情,很淡定或者很痛苦,很为天姚打抱不平或者很愧对她,或者有想要撕了嫣然的冲动,可是此时我看见她的时候,却只想她尽快能够从土里面出来。很是想见到她。

可是,就在这时,孟婆在旁边抱着双臂忖道,你不是说天姚是只狐狸么,为什么这里的尸骨会是一个人?

诶?

我看着已经全部被我刨了出来的那一副人类骨架,颓然坐倒在地。

孟婆三百年来很少离开过她的专卖免费汤摊点,难得今日我写完一本的日子,她来我这里看看,不曾想,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竟然看出了一些不太对劲的要点。

是啊,妖精们死的时候都会还原成原本的样子,我是谪仙历劫的时候死的,这一点我很清楚,所以她不可能是一具人的骨头。她应该是具狐狸的骨头。

难道她已经修成仙了?我茫然问。

那怎么可能?孟婆道,五百年能化人形就不错了,如果五百年能落定人身,那岂不是个妖精都能成仙了?

我扳着指头一算,我抹脖子的那一刻,天姚四百九十一岁,还不够五百年。

孟婆汤与忘川水的区别在于喝忘川水的时候人是活着的,而喝孟婆汤的时候,人是死了的。这是个秘密,当我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我即将离开这冥河岸边。

那一日,我想着追天姚的魂魄,便抬手抹了自己的脖子,但紧接的事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天姚没找到,我的灵台山却卷起一声青雷,我只觉得四面生光,前世的种种海浪一般涌入心中,如同天崩时的海啸,将我完全淹没在他的雷光中。

记忆揉进炫光中钻入我的魂魄,将我似要撕开,我这才知道,我是一个谪仙。

但是等我明白身处何地的时候,眼前孟婆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递到我面前,道,恭喜上仙历劫失败,进入六道轮回,喝了这碗香甜的汤,重头来过吧?别担心,汤不烫,我加了苹果,有一些甜味。

我有如坠到了冰窟里。

后来,跟孟婆说起这事情,我问她,你是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好?孟婆正在切一捆葱,闻言抹了抹眼泪,道,很久不去天界了,恐怕已经没几个人记得我长得啥样子了,这样下去可不行,所以我只想给众位下凡历劫的神仙留个好印象,让他们不至于完全忘了我。

我苦着脸,挪喻她,活神仙来不了你这里,他们历劫之后直接回归仙界,死神仙喝了汤又会马上忘了你,记不得你是铁定了的,你这态度……好像不怎么重要。

孟婆将刀子放下,脸上带着眼泪冲我笑道,如果我当做我面前站的是只马儿、驴儿什么的,命令你喝,你会喝么?

我顿时语塞。

那不就结了?孟婆白了我一眼继续去忙活她的新汤了。

孟婆近来口味偏重,葱啊姜啊蒜啊什么的,随心所欲,但是那些喝汤的小鬼们却好像并没有什么埋怨,大约原因就在这里。

回到初见孟婆那一刻,我看着这碗汤,才记起来我是三百二十六年前的六月初六喝了忘川水下凡的。

记得喝忘川水之前,我去天界书院跟多闻元君告别,告别的时候,他与我说,我此次历劫将是一个真正的劫。我想了半天反问道,难道还有神仙历假劫?

他愣了好一会才一扇敲在我的胸口,笑道,说正经的呢。

我只好陪着笑笑。我心里道,如果是假劫,那该多好。

他说,司命星君与他聊天的时候嘴巴大,把我这一世将要经历的种种已经大体上告诉他了。司命那里有命簿,神仙下凡的经历在上面都会有,但是他平常并不太喜欢谁的命都私下里乱说。我正怀疑要不要听,多闻却直接告诉我,我会受困于婚姻,而这婚姻会要了我的命,问题比较严重,所以让我提前做好准备。

我很不以为意地笑道,生死轮回,本就是天命,还怕什么天命?

多闻对于八卦这行有着不下于司命的修为,我常听他八卦,听多了我就生出来一些抵抗力,不太将他所说的事情认真看待。再说了,如说我喝了忘川水,什么也记不得,听了也白听。

他说你不要修为了么?

我脑子里面七拐八拐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句话的逻辑。他是说,我们做神仙的修为比命还重要。命没了什么也没感觉,大不了重新投胎,修为这东西可是千儿百八年一日日修出来的,偷不得懒,丢了可是天大的事,所以大家将修为看得比命还要重要,而我如果因为历劫死了……那可真就应了神仙最悲惨的命理了——修为没了,命还在。

我苦笑,道,我倒是想做做准备呢,但是谪仙本就是做了违逆天理的事情的,再将天理改一改……这反噬如何处理?

他一时竟也答不上来。

我当时很看得开,但是未曾想这婚姻要的不仅仅是我凡世间的命,而是我作为谪仙的命!彼时,当我看着孟婆一脸可人的笑容和那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想起这前缘,又明白了我现在的处境,我跌坐在她的摊前。

怎么回事,我一个自裁,竟然连我身为谪仙的这一重身份也给毁了?

孟婆放下汤,扶我起来,道,自裁是重罪,上仙原来今日才知道啊!?

我当时呆立很久。没错。我的确到那一日才知道。我素来是个心大的,天天关注于人间天上的好文章,哪里知道这些天道方面的东西如此复杂!天道是我最最不喜欢研究的门类,我对它提不起兴趣。

所以,从那之后的三百年间我除了在这里做最重要的事——寻找天姚的身体,间或着还在想怎么样才能找回我上上一世身为谪仙的身份。

可惜黄土里面没有答案。

看着面前这一副身材还不错的骨架,我很失望,三百年的辛苦,挖出来个屁。

正寻思着要不要把他给重新埋回到黄土里面去,突然想起来孟婆之前说过,很多人死的时候什么都想带走,连老婆都想带走,那么……这个尸骨的主人大约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了。也不知道这具尸骨她是被怎么弄死的,殉葬么?还是……别的?这个女的,过得悲惨了点。

这是个男人。

孟婆说。

在分辨死人身份的能力上,孟婆自然比我强。

我哈哈大笑,道,那么带他的不是女帝就是贵妇。大约只有有权有势的女人才有这么大的贪念。

好吧,既然这么有缘,能把你挖出来,那就让我重新把你安葬了吧。上一世你的主人对你这么好,舍不得你,把你带到这里来,她是真的将你带不走,如果你也有灵魂的话,不要怨她,我对着这具尸骨说。

我细细用劈开的竹刷将他身上的泥土和沙尘刷尽,然后准备在忘川河中将那百尺红绫洗干净,细细将它包裹了,找了个看上去比较顺风顺水的沙堆侧面,将它埋了。

冥河岸边没有南北,也没有日月,我瞅了瞅,最好的位置可能就是沙丘向着河水的一侧了,这面有风有水,是块好地。

将尸骨重新在河岸上放好,然后我将红绫全部挖出来放在一边。红绫上有沙子,还有一些污渍,看上去像是埋久了生出来的秽纹。令我没想到的是,红绫之下,竟然又露出来一把长剑!

涤尘?我脑子里面冒出来这一个名字。

迷谷树树干作成的剑柄,天然带着能够指示方向的花纹,剑体上没有符文,而是一道道顺着剑身生长的暗槽,剑身长三尺一寸五分,不是涤尘是什么?

涤尘!

我的胸口咯噔一下。

鬼魂是没有心脏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跳了一下。但是,平静了多年的怒意和其他的什么东西反复冲刷着我的神经,就连三百年来从没有的头疼都瞬间涌了上来。轰~我的脑袋里面炸开了。

我呆了半晌。

我的剑,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剑,怎么会在这里!?

脑子里面想不出来任何的事情。

如果我的剑在这里,那上面这具尸体除了可能是我,还会是谁?我在这里住了三百年了,没有见过一个人带过来什么尸骨,那么这个尸骨只有可能是在我到这里之前就已经长埋在这里的,综合这两点,他只能是之前身为谪仙的我!

或许,这卷红绫上会有什么东西?孟婆陪着我在沙坑边站了半天,指了指我卷起来的红绫。她的话却是很平稳,一如当年用竹竿敲我头时的语调。

见我没有回答,她又说,在你到来之前,有个女人在我这里待了四百三十八年。我一直好奇她在这一卷红绫上在写什么,她却什么也不让我看。我不是一个爱八卦的上神,但是是一个爱好奇的上神,这一点你是了解的。呵呵呵……

她的笑很假。

而我却在想,四百三十八年?那么就是说……我这下凡的时间不是三百二十六年,而是……七百六十四年!?

我颤抖着手打开那一卷红绫,红绫很长,完全铺开可以覆盖整面沙丘,但上面没有许多的字迹,只有一个看上去用水印留下的大字:“缘”。

缘?我低声疑问。

……

七百六十四年。

我平静地坐在孟婆的摊前,心里默念着这个数字,嘴里却对她说,昨天,我养的那一棵花开了。

孟婆很是得意地捧着脸望着我,将一锅刚做好的汤的第一碗推送到我的面前,很是热情地问道,是么!?开了?开了的好。如果再不开,你就疯了。

她看起来很是高兴,我却什么也提不起来,没有悲伤,也没有高兴,甚至连仇恨都已经完全放下了。

我根本没听她说什么,我心里默念着七百六十四年,始终搞不明白我明明记好的日子,怎么就平白无故多了四百三十八年。

莫非我是在做梦?

不,我已经死了,没有那么奢侈的行为。

我叹了口气,道,昨天,它开了第一朵花瓣。我活了这么久,第一次见花一瓣一瓣地开,花开了很美丽,花瓣是混色的,还有光,令人有些迷醉,还有小感动。……毕竟是一场缘分,这些年我浇了它这么多水,它愣是没死,既然没死,那我走了,你就别忘了给它浇水,别让它死了。

孟婆想了想,道,星君,你可是糊涂了,这是孽海花,他若死了才是你的福分,如果没死,你跟他的缘分岂不是没完没了了?

我轻轻摇着头,看着碗里的汤夹杂着将近半碗香菜,拿筷子一遍遍搅着,皱眉道,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浇死它跟旱死它是不同的。浇死它,是我不断投入缘分到我们的关系里面去,这样的缘分如果终结了,那是缘分尽了,它也就该结束了。但是如果我刻意去旱死他,却是一个主动灭了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背天道的,如若前缘未尽,它又卷土重来可怎么是好?

所以,我宁愿浇死它,而不是旱死它。

孟婆想了一想,道,也是。

那么,你想好了?

我白了她一眼,笑道,没想好!

然后端起那碗汤,一饮而尽。哇,这香菜的味道甚是带劲!不过,我很快就会忘了它吧?

眼前孟婆面孔变的开始陌生,脑中最后的一丝清明让我站起身来走向那看不见彼岸的桥。

哦,河上起雾了,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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