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深圳公告2宗普通工业用地,一宗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一宗位于深汕合作区小漠镇。

两宗地分别为坪山坑梓G14316-0118和深汕合作区X2023-0003,挂牌起始价分别为1.98亿元、1.17亿元,土地面积分别为2.92万平、11.78万平,建面分别为17.54万平、21.2万平。


【资料图】

两宗地均将于9月18日出让。

坪山坑梓工业用地,起始价1.98亿!建面17.5万平

宗地号G14316-0118,土地位置坪山区坑梓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土地面积29234.41平方米,建筑面积175406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98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可分割销售,建筑物最小分割单元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销售对象从遴选企业库中按程序选取,经区相关议事机构审定后确定。

购房企业的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限定自用,自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产业空间,原则上不得转让及出租。依据《深圳市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的二次转让,二次转让应按企业办理产业用房与配套用房不动产登记时的证载面积为单位整体转让,不可分割转让。

企业购买的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购置产业用房与配套用房的企业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次受让主体应当符合原受让主体资格条件。

食堂限整体转让,物业服务用房不得转让、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其他权利限制条款,具体以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为准。

项目规划厂房建面162032平,宿舍10524平,商业500平,食堂2000平,物业服务用房350平。

该地位于坑梓街道丹青路与荣田路交汇处东北侧。

深汕合作区1宗工业用地将出让!起始价1.17亿,准入新能源行业

宗地号X2023-0003,土地位置小漠镇,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汇处西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新能源行业,土地面积117808平方米,建筑面积212135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17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其承租主体应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和产业项目,产业类型须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引进的承租主体需取得合作区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本宗地项目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本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管委会回购。

规划要求显示,将建设厂房建面14.85万平,宿舍43635平,商业2万平。

该地块位于比亚迪C地块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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